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割掉下罚款指标的毒瘤

2014年10月17日 12:4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一份通知,要求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事件曝光后,有关部门表示认错并整改。

  行政罚款是对企业或公民违反行政法规,扰乱行政秩序,依照法律进行的惩罚措施,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如果对罚款也下指标,其本质就是对企业或公民违法预先设定了指标。

  作为政府部门,不能也不应该在年初就预算今年会有多少人、多少企业违法。在年底搞突击行动,要求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提前完成罚款指标,明显是对法治的嘲弄,是荒唐的行为。难道有关部门能要求企业或公民把原打算在12月份违法的行为提前到1 1月实施,从而提早进行罚款?或者,有关部门违反法律规定乱罚款、重复罚款、搞钓鱼执法?完成任务“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也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行政罚款应该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与单位的经费无关,否则就会刺激本已乱象丛生的执法经济愈演愈烈。

  河南有关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损害了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对这种违法行为,有关方面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割掉行政部门下达罚款指标的毒瘤。——江苏·殷国安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