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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为报复往窗台丢老鼠泼粪水 男子忍9年恶臭

2014年10月21日 09:1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陈某一家住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3号8栋1-101号。9年来,在陈某家的窗台下,经常不是出现死老鼠、就是鸡鸭内脏死鱼烂虾,这令陈某一家长期生活在恶臭之中而痛苦不已。陈某将“肇事”邻居梁某告上法院。10月20日,经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被告梁某最终向陈某致歉,并承诺不再污染陈某家周边的环境。

  苦恼

  9年来窗台下成垃圾堆

  10月20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这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

  法庭上,陈某诉称,1996年,梁某陆续在他家窗外一米左右的地方种植芭蕉树,芭蕉长大后,每逢下雨,雨水便顺着芭蕉叶流到其屋内。从2000年秋季到2004年,每次都有几条“银包铁”蛇顺着干芭蕉叶进入他家,给他及家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后来,平西村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梁某种的芭蕉树是非法占用平西村的土地,同意砍掉芭蕉树。

  陈某称,没想到,砍掉芭蕉树后,梁某经常往他家的窗台扔垃圾、用铁铲往其屋内浇水,甚至将他人丢弃的内裤塞到他家的窗台上,隔三岔五往其窗台下扔死老鼠,“少则一两只,多则四五只,如找不到死老鼠,对方就把死鱼烂虾、鸡鸭内脏扔到我家窗台下,搞得我们全家长期生活在恶臭中,根本不敢开窗”。另外,梁某又在距离他窗台下一米左右的地方,种植了3平方米的菜地,并借施肥的理由隔三岔五浇大粪,恶臭难闻。

  “对方每丢一次死老鼠和垃圾,我就只能请人清理,每请一次30元,每年至少清理20次,仅此项开支,我至今就花费了5400多元。”陈某说,他虽然曾多次找梁某协商,并与社区、居委会、派出所进行多次劝说,但都收效甚微。

  今年,陈某的孙子出世后,为了孩子的健康,陈某只好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替自己维权。他要求法院判令:1.梁某停止向陈某所居住的房屋周围抛弃死老鼠、死鱼虾或鸡鸭毛内脏等腐烂恶臭物品的侵仅行为,并向陈某赔礼道歉;2.梁某向陈某全家共5人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3.梁某向陈某赔偿清理垃圾的人工费共5400元。

  调解

  邻居道歉承诺“不再污染环境”

  当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时,陈某及梁某均表示“愿意”。

  经与代理律师商量,陈某提交了协商方案,即:1.梁某向陈某口头赔礼道歉;2.梁某不得再向陈某居住的房屋周边抛弃死老鼠、死鱼死虾等腐烂恶臭物品;3.梁某不得在陈某居住的房屋周边菜地施用带有刺激性气味、对空气有污染的肥料;4.案件受理费342元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对于这份调解方案,梁某表示愿意接受,并当场在上面签了字。原告陈某则表示,自己诉至法院的目的并非为钱,而是真正解决这个困扰他全家多年的问题。“只要他今后不再有以上行为,我就不再追究。”陈某说。

  原因

  芭蕉树被砍实施“报复”?

  梁某为何要对陈某一家做出如此行为?双方到底有何过节?对此,双方的说法有所出入。当事人陈某表示,1996年他所在单位调整住房时,单位同意他多盖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单间。“梁某的心里极不平衡,才会对我展开这一系列的行为。”陈某说。但据了解,二人并非同一个单位的职工,陈某也从未就此向梁某求证。而梁某虽然否认与陈某有过节,但记者还是从一段昔日的新闻视频中找到了答案。

  原来,早前某电视台曾接到陈某的投诉并前往采访,梁某在采访中说:“他砌了这个围墙后,把我的芭蕉什么的都砍掉,把我的粽叶也砍掉,我就那时和他吵了一架,现在老鼠死了,你就说是我放的,有证据吗?”

  无奈

  为防邻居装了3个摄像头

  至于梁某所质疑的“证据”,也很快从陈某所提供的监控视频中得到证实。原来,陈某为了防梁某,从去年6月开始专门安装了3个摄像头在窗台处。陈某称,安装摄像头后的几个月内,梁某的确有所收敛,但时间一长又开始“故伎重施”。“摄像头拍到的就有五六次。”陈某说。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梁某多次用木棍挑着死老鼠走到陈某家附近,然后向陈某家的方向抛弃;在挑着粪水到陈某家附近的菜地淋菜时,梁某也总不忘在陈某家窗台下的墙角淋上两勺。

  10月20日,现年62岁的梁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会说:“我只是把我们小区门口捡到的一些死老鼠丢到他家附近的一个水池里喂鱼,并没有丢到他窗下”,一会又说“老鼠是猫叼过去的”。

  梁某表示,他同意道歉,只是因为用粪肥臭到了陈家,也是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并非因丢了死老鼠到他家窗台下。(南国早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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