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头艺人获许可证 北京市民吁其他城市跟进
昨天《北京青年报》评论版刊发了一则图文并茂的评论。照片显示的是一个年轻人在街头表演;文字介绍的是,10月25日,首批获得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的8名艺人在静安嘉里中心广场为路人献艺,内容涵盖了演奏、手工、表演等多个领域,他们精彩的表演深受市民喜爱。笔者以为,上海市的做法值得一些大城市借鉴。
街头艺人,这个其实本来就有。长期以来,在一些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地下通道,都曾有各种各样的街头艺人出现。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有身体健全的,也有身有残疾的;有吹打弹拉唱的,也有表演行为艺术的。但由于没有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所以,一方面对其内容、形式、地点、时间等没有相应的规范,另一方面他们也常常受到执法者的查处。笔者就曾在媒体上看到过站在繁华街头的“铜人”被执法者扭走的图片报道。
但是,街头艺人,这个可以有,这个也应该有。在国外的许多城市,包括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都是允许街头艺人存在的。如果对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范,只要不扰民,街头艺人的表演完全可以成为城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商区景区的一道风景,为一个城市增添生机与活力,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视听享受。同时,允许街头艺人存在,也为民间特别是青年人中有特长的人自食其力、展示才华提供了一个舞台,或有人可以从这里走向成功。当然,有必要明确,街头艺人的表演及收费,应该恪守双方自愿的原则,坚决防止强买强卖甚至拦路敛财。上海市开了一个好头,其他城市可以跟进。
潘璠(北京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