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火车补票规定早该与车票实名制接轨

2014年10月30日 12: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火车票推行实名制之后,旅客需要通过本人身份证件购票,进站时亦需同时出示火车票和身份证件,二者一致方可进站乘车。显然,如果旅客已经顺利进站上车,就意味着是通过了车站检查,即便出现车票遗失情况,也可以根据旅客的身份证件来验证。显然,火车票实名制得以推行的基础,就是依赖于身份证件的唯一性,既然如此,在火车票遗失后,就不必非得要求乘客补票,只需查验身份证件即可。

  由此可见,铁路部门执行的 “火车票遗失不退”、“火车票遗失,出站时需重新补票”等规则,与实名制原则相悖,明显属于“霸王条款”,理应予以废止,以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乘客的诉求和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

  铁路部门对于火车票遗失要求旅客必须补票、无视旅客出示的购票信息和身份证明的做法,乃是对火车票实名制原则的背离。其实,无论是购票短信还是电子订单号码,都可以证明旅客的购票行为,只需通过系统查证即可,完全没必要重新补票。何况,目前在12306网站购票已经成规模,部分车站可以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验票进站,根本不需要纸质车票,补票规定显然滞后了。

  既然铁路部门从技术上不存在验票问题,那么强制旅客必须补购纸质车票的规定,就是人为造成的,管理思维仍然停留在旧有的计划经济阶段,没有快速跟上市场化改革节奏,忽视对旅客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体验感太差。

  “铁老大”已经明确要走市场化改革道路,就该尽快甩掉旧思维,努力跟上市场竞争的步伐,别总是脚踏两只船,又想通过市场化赚钱,又不肯丢掉旧有的利益。因此,铁路部门需要吸取教训,检讨现行检票流程和补票规定,改掉不合时宜的做法,从用户角度出发,完善相关制度,重新塑造业务流程。 (浙江 江德斌)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