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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经营管理办法实施 广州仍有餐厅设最低消费

2014年11月03日 09: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昨日,记者随机选取广州市内15家餐厅并以顾客身份预订包厢,其中有6家餐厅依然明确表示要收取最低消费。

  另外,虽然有包厢不再设置最低消费,但当顾客要求使用包厢时候,餐厅却和顾客“议价”,顾客消费太低则不能使用包厢。随后,记者向12345和12306投诉此事被告知“尚无部门受理”。

  15家餐厅6家仍有“低消”

  11月1日和11月2日两天,南方日报记者随机走访询问了天河城、农林下路、太古汇、珠江新城、北京路、广州东站等商业区共计15家餐厅发现,多数餐厅已不再收取包厢最低消费,但仍有6家餐厅设置包厢最低消费。

  1日下午,记者以顾客身份向稻香酒家天河店预订包厢,该餐厅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最多容纳8人的小包厢需消费680元,超过8人的大包厢消费需达880元。记者表示,商务部已经有相关规定禁止餐厅设置包厢“低消”,该名服务人员却声称这不是“最低消费”而是“包厢定值”,“如果消费不够680元,消费到630元也可以”。

  另外,位于天河城的俏江南餐厅10人包厢仍旧要收取1500元的最低消费。广州东站中泰国际广场的十悦酒家大包厢最低消费980元,中包厢最低消费660元,并要加收10%的服务费;绿茵阁体育西路店的小包厢最低消费880元,大包厢最低消费1800元;湘满楼环市东路店的中房和大房分别要消费到380元和480元;山泉公馆东风店的中房和大房“低消”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上述几家收取包厢“低消”的餐厅服务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有关禁止“低消”的规定,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消费太少被拒使用包厢

  值得一提的是,有餐厅虽然不再设置包厢“低消”,但要求顾客预估消费金额,然后再根据顾客报出的价格决定包厢的分配,若金额太少,则不能使用包厢。

  “您先说您大概要消费多少钱?消费高的话我们给您安排一个好的包厢,消费一般的话就给你们留个普通包厢。”昨日,记者依然以顾客身份向北京路四季锦轩酒家预订包厢时候,服务人员却让记者先“报价”。记者表示未消费不清楚价格,对方立即回复“不好意思”没法使用包厢。记者又接着提出消费大概在500元左右,这名服务人员便改口称:“那就给你们安排普通包厢。”

  无独有偶,广州东站的毛家湾饭店同样让预订包厢的记者先报个价格。服务人员称,现在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了,但使用包厢一般都要比坐大厅消费高一些。记者同样以“未消费不清楚”告知对方,对方则表示“消费个四五百就差不多了”。

  ■回应

  “低消”投诉暂缺受理部门

  据悉,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1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但《规定》未详细指出最低消费的投诉及执法部门。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拨通市民热线12345及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反映上述几家餐厅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12345市民热线接线员在查询了相关资料后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部门受理这项投诉,也不清楚哪个部门受理。而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的接线员同样表示不清楚哪个部门受理,但可以先帮记者登记。

  而对于《办法》中提到的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市经贸委及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没有收到相关文件通知,也暂无相关执法行动。● 记者 詹鹏飞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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