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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控烟条例:控烟当明确监督和执法主体

2014年11月28日 14:24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国拟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24日,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公布。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

  这个《条例》出台后,会不会变成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从这个角度而言,《条例》如何破解监督与执法困局是关键。这就需要《条例》对监督管理、处罚等环节作出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条例》明确了多个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笔者认为,还应该明确统一的监督主体,对各个部门控烟工作进行监督。因为,让每个部门自我监督管理,效果恐怕不容乐观。除了有监督主体,还得有一个统一的执法主体,明确谁来取证和罚款,但《条例》在这一点上尚不明确。不明确规定监督主体和执法主体,最终必然会影响全面控烟的执行效果。北京·张海英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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