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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不合标低保对象被清退:严惩骗保“家贼”

2014年12月09日 13:0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在不少违规案件中,被查处的都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12月8日《京华时报》)

  全国各地骗取低保费的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违规违法的成本太低,惩罚的力度不够。目前各地对骗取低保行为一般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追回低保款或处以3倍以下的罚款”等处罚手段,而对各级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缺少明确规定,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和打击效果。再者,骗取低保恶劣行径的发生往往是“外鬼”和“家贼”相互勾结,欺上瞒下,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外鬼”好抓,“家贼”难防。

  低保其实就是“一锅救命的粥”,不该吃的人吃了一口,该吃的人就会少吃一口,骗保从本质上挤压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这种从穷人碗里抢饭吃的恶劣行径,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全社会也应该形成对骗取低保者“零容忍”的共识,在打击“外鬼”的基础上,加大打击“家贼”的力度。对于骗取低保的违法责任不能只是停留在追缴层面,必须严肃追责,让骗保者不敢把黑手伸向“救命钱”。毕文章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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