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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介绍他人投资境外黄金公司 三人损失逾百万

2014年12月09日 18: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12月9日电 (蔡敏婕杨婷)女子以回报丰厚为由,在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介绍他人投资境外黄金公司股权并代为进行股权交易。后公司网站关闭,导致投资者损失157万余元。广州越秀法院9日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平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据广州越秀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起,杨某平先后结识被害人罗某珍等3人,随后以回报丰厚为由,在没有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介绍三人投资境外“维珍黄金公司”的股权并代三人进行股权买卖等交易活动,于是罗某珍等3人先后委托杨某平投资“维珍黄金公司”股权,通过现金支付或转账的形式转入1572703.6元人民币作为投资款给杨某平购买相应的股权。

  庭审中,杨某平表示该网站注册地是在巴拿马,有英文证书,在中国没有分公司,通过投资黄金优先股获益。每份投资款是打到公司网站提供的银行账户,这些银行账户不是固定的,但都是中国境内账户,投资后将汇款单截图给网站后台,网站就会将对应的积分存入个人网上账户,并且每个月准时将股息以积分形式返回到网上开设的账户,1个积分对应1美元。

  “认购时以1万股起,最低的时候1万股大约是6到7万元,后来大概要10来万,每月分红是按1盎司黄金价格计。”杨某平称,一开始是投资黄金,2012年10月封盘后就投资铂金,之后是白银。2013年6月,该公司网站就没有再分股息了,8月份就关闭了。

  三位被害人在庭上表示,她们都是被杨某平洗脑,杨某平经常在亚洲酒店5、6楼和几桌人喝茶介绍投资,受害人不止她们几个人。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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