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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鼎一无良准女婿诈骗盗窃准岳父20余万元

2014年12月26日 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12月26日电 (丁贤 叶茂) 准女婿利用准岳父的信任,虚构购买车辆、开彩票店、替母还债等事由,诈骗准岳父10余万元人民;并盗走其卡内现金10万元。福建福鼎市法院26日披露,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修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5月间,修某利用自己即将与李小某结婚的便利条件,获得准岳父李某的信任后,通过虚构购买车辆、开彩票店、替母还债、入股车行等事由,陆续从李某处骗得现金共计108000元。修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投注彩票及个人挥霍。

  5月12日,修某趁无人之机,盗走李某放在房间内的银行卡。5月12日至24日间,修某利用事先从李小某处获知的银行卡密码,分6次取出银行卡内现金10万元。修某将上述款项用于购买彩票。

  法院审理认为,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由,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08000元,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钱款共计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均成立,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案发后,修某在其亲属陪同下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修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决定对修某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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