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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殴打记者已成事故的次生灾害

2014年12月31日 14: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当发生事故时,首先要做的事是什么?这一儿童都能准确回答的问题,未必能在事故的当事者那里得到准确的回答,或者说事故责任方未必能按照常识行事。

  前天下午,广州凤凰山隧道工程萝岗区境内牛鼻山施工现场发生山体塌方,造成5名现场施工人员被埋。羊城晚报记者前往采访,现场施工者不是把精力用在抢救被掩埋者之上,而是有闲暇殴打记者。

  一伙自称工地工人的男子强行将记者从2米高的楼道上往下推,个别人员还对倒地的记者拳打脚踢,打到记者口角流血,身体多个部位擦伤。为首的一名男子竟称:“我们只是农民工,没有证件,什么都不怕!”

  在事故现场,记者不是多余的人,更不是惹是生非者。记者的职责是通过采访,反映救灾情况,寻找事故原因,让其他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故。记者的采访显然也是一种公务,工地相关人员同样要保护记者的安全。但那些“农民工”却称,记者佩戴的安全帽是工地的,归他们所有,强行摘掉记者的安全帽,尔后以没戴安全帽为由把记者架出工地,还围攻与他们理论的记者。

  在许多事故现场,记者被打的事屡屡发生。他们为什么够胆打记者?原因大概是打人者经常可以逍遥法外,那些授意打人的主管也没有被追究责任。这些年,记者被打之后,大多没有打人者被绳之以法的消息。

  这不是说只有打记者的人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任何暴力行为都不应得到法律的豁免。既然正当采访也是执行公务,那么殴打正在执行公务的记者,更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发生事故时,当事者首先想到隐瞒消息、阻止记者已成“传统”。事故责任人可能是工地,也可能是机构负责人,还可能是地方行政长官。他们害怕走漏事故消息而被追究管理和法律责任,于是就授意或者纵容打手暴力驱逐记者。暴力发生之后,他们往往通过各种关系进一步封锁新闻“公关”警方以保护他们的“家丁”。

  在封锁消息、扼杀民众知情权的过程中,同样有种种歪风和腐败。但这种歪风和腐败却能披上“正当理由”的外衣,以不容置疑和不可抗拒的方式加诸媒体。那些所谓的“农民工”敢声称“什么都不怕”,既是承传了封阻记者的传统,也是看到了媒体的软肋。

  现在,殴打记者已成各种事故的次生灾害。这种灾害在“主生灾害”面前常常被忽视,但向记者施暴兼有扼杀知情权和践踏法律的双重恶劣,如果因为这种恶发生在特殊环境而不加惩罚,那么这在客观上就是对恶的鼓励。因此我们希望公安部门尽快抓获施暴者——避免这种次生灾害,也是在避免更多的“主生灾害”。□何龙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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