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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生鲜家禽上餐桌尚需政府给力扶持

2015年01月12日 16: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据2015年1月8日《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今年6月起惠州市将把惠城中心区设定为活禽交易限制区,限制活禽经营,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新模式。这意味着,今后惠城中心区的市民将难买到现宰现卖的活鸡,取而代之的是集中屠宰后的生鲜鸡。

  近两年来禽流感不时发生,市民“谈鸡色变”的恐慌心理让家禽产品不时出现滞销,扼杀鸡苗的现象在大型养殖场也并不鲜见,养殖企业损失严重。限制活禽流通,可减少消费者与活禽的直接接触,降低感染禽流感几率,有利于公共卫生安全,也有助于家禽产业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在社会问题的治理上,我们常说“宜疏不宜堵”,然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指出,生理和安全需求是人类需求中的基本层次,涉及安全问题需堵必堵。

  同时,也要看到家禽“生鲜上市”的新模式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和老百姓的饮食习惯,推进并不容易。此前广州和佛山等城市的试点显示,消费者对生鲜家禽的接受度并不高。

  一方面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家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力度,从源头把住生鲜家禽的安全质量关;另一方面,在新建屠宰场、冷链物流系统和终端市场改造中严把技术关,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最新鲜的生鲜家禽送达消费者手上。同时应加强市场监管以及诚信体系的建设,避免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生鲜家禽不易分辨好坏的弊端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利益。

  此外,活禽交易的限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对终端零售商产生冲击。在大力引导消费者接受生鲜鸡的同时,也应该做好对零售商贩的引导和扶持,避免商贩表面卖生鲜鸡,暗地里偷卖私宰鸡。政府可以考虑对商贩发放适当补贴,扶持其平稳度过新模式“适应期”。同时,应该加强执法,严禁生鲜家禽经营商销售自宰和私宰家禽,避免不公平竞争和“破窗效应”的发生,还应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维护合法商家权益。

  林涌浩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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