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员工要求重新上岗被拒 曝公司造假旧事
21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多年前作为出租车公司的员工,以抽签的方式承包了一辆出租车,几年后,公司伪造他的签名和手印,私自将出租车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现公司已承认假冒签名,但拒绝内退的张先生回公司上班。
张先生称,2003年,他作为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的职工,抽签获得一辆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权,合同签到2006年12月。因当时经济比较困难,张先生私下将车辆转给他人使用,对方以张先生的名义,每个月按时交纳管理费等。
张先生表示,他原以为承包合同到期,公司收回承包经营权又没有岗位安排时,会安排职工内退。2007年,张先生办理了内退手续。2014年6月,52岁的张先生要求重新上班时遭拒。
此时,他才得知,自己原先的承包期将满前,公司曾作出会议纪要,原承包者可优先承包出租车。但是,2005年3月,公司假冒张先生的签字,将当时他所承包的出租车经营权转给他人。
从张先生出示的《车辆经营使用权变更申请报告》和《承包合同变更协议书》可以看到,2005年3月8日,公司将车辆经营权变更给林伟,两份材料上均有原承包者的签字和手印。
但让张先生疑惑的是,他从没签署过这样两份材料。
张先生听说,该车经营使用权后来变卖了10多万元,他认为公司当初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假冒自己签名私自变更车辆经营权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现在,当他提出重新进入公司上班并让公司进行补偿时,却遭到了推诿。
针对该情况,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称,张先生所反映的公司领导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签名和手印,变更其所承包的车辆使用权,使其遭受巨大损失的问题部分失实,虽然相关材料上的签名不是张先生本人写的,但并未对张先生本人造成实际损失。
张先生认为《车辆经营使用权变更申请报告》《承包合同变更协议书》出现后,导致车辆在2007年新一轮承包中被他人承包,他因此受到巨大损失。但出租公司表示,这种看法并没有依据。
按照公司的内部规定,职工办理内退手续后不能再上岗。公司称在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有关人员收取好处费的证据,但对于之前为何假冒张先生的签字和手印,公司方没有做出相应解释。■记者 林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