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用法律筑牢社会道德的底线

2015年03月03日 12:5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日河南濮阳传出一则“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的新闻,然而两名落水儿童的家长表示,落水身亡的大学生孟瑞鹏不是见义勇为。3月2日凌晨,落水儿童母亲接受采访时最终承认,害怕担责任,教小孩说了谎话。(3月2日《河南商报》)

  自己孩子落水,牵连到别人不幸身亡,确实很有可能带来大额的经济赔偿,产生顾虑也是很正常的。可是,利益权衡永远不能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为了救人,这个非亲非故的大学生连性命都付出了,还有什么样的代价比这更沉重?

  这些年,一个个“农夫与蛇”的故事反复上演,好人被诋毁甚至被讹诈的新闻,让公众既愤懑又暗怕。这种挫伤人际信任、削弱互助共济的“负能量”现象,说明在见义勇为领域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道德失灵”,说明完全依靠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引领,已经无法完全克服当前部分人群的失德、失信。

  如果仅仅是不懂感恩的冷漠倒还罢了,对那些否认、污蔑乃至讹诈见义勇为者的失德行为,必须以法律的强制干预,来保障善行义举的基本权益,来筑牢社会的道德底线。许晓明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