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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让道还需交管技术支撑

2015年04月13日 09:38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

  急救车鸣笛来了,前有红灯,要不要闯过?闯了让了,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该怎么处理?据本报昨日报道,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的《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中明确,对因让行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120救护车而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与行人,经核实确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急救,可谓是与死神赛跑。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在现实中,人们看到一个尴尬现象:很多时候,社会车辆并不避让急救车,而因时间延误,更造成了不少待救者生命逝去,让人唏嘘不已。因而每一次典型“急救事故”发生后,都会引发舆论场热议。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是众多驾驶员真的无视生命,或者是把法律规定忘在脑后?关于这个问题,之前媒体已有很多报道,综合各种信息,或许来自驾驶员的反映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原因:不避让120急救车,不是不想让,而是担心避让后,自己会因交通违法而被处罚;还有驾驶员虽然知道为急救车让路可以免予处罚,但是担心处理程序麻烦,因此不愿让行。

  显然,不避让救护车,既有人们的交通文明习惯没有普遍养成的原因,也有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在各地没有细化而导致。现在很多人建议,对于不避让救护车,就该借鉴外国经验,重罚。比如新加坡,救护车都装有摄像头,如果哪辆车不给急救车让路被拍摄到,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不能不说,文明交通素质的养成,需要法律和规则的约束,在我国,之于不给救护车让道这一交通治理难题,不少城市已开展了法治方面的建设尝试,比如长沙、深圳。最新的消息是,北京拟出台新规,对拒不避让救护车者最高可拘留10天。无疑,为生命让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值得肯定和点赞。

  然而,就目前而言,想要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还需要有交通管理上的技术支撑。近些年来,各地城市车辆数量激增、道路拥堵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如何让“为生命避让”的交通违法无需自证清白,显然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因而,在笔者看来,为生命让道,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制度,另一方面则是让交通管理技术成熟起来,不给人们因为避让违法而额外添麻烦。如此,为生命让道才可能会更快地成为人们出行遵守的规则和自觉。评论员 肖应林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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