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食药局、农业厅签合作备忘录 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2015年06月10日 11: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食药局、农业厅签合作备忘录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图为6月9日,浙江省食药局与省农业厅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在杭州举行。问泽英 摄 问泽英 摄
    图为6月9日,浙江省食药局副局长陈智慧(左)、省农业厅副厅长刘嫔珺(右)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建立协调合作机制 共同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备忘录。问泽英 摄 问泽英 摄
图为6月9日,浙江省食药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泉一行实地参观了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问泽英 摄 问泽英 摄
图为6月9日,浙江省食药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泉一行实地参观了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问泽英 摄 问泽英 摄

  中新网杭州6月10日电 (见习记者 黄晶晶 问泽英)为进一步提升浙江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6月9日下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农业厅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在杭州举行。今后,双方将在各自监管职责下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同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是一项全新的课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浙江省食药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泉称,加强食药与农业部门的协作配合,是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食药局与省农业厅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沟通联系制度、协作工作组等合作方式,在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合作机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合作机制、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合作机制、部门联动监管合作机制、农产品质量监管研讨与培训合作机制等五个方面开展紧密合作,不断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浙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会上,浙江省食药局副局长陈智慧、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刘嫔珺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同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参会人员还就此次合作展开了工作交流。

  期间,在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史济锡的陪同下,朱志泉一行还实地参观了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并详细了解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据悉,浙江省食药局今后还将与林业、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合作框架,全方位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