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雷霆扫毒”查办58名保护伞 包括公安局长

2015年06月17日 20: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广东“雷霆扫毒”查办58名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记者17日下午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检察机关办理汕尾陆丰、惠州惠东等一系列“雷霆扫毒”专案中,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50件58人,包括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宇铿在内的多人被查办。

  广东是我国毒情较为严峻的地区之一。广东省公安机关2014年共侦破毒品案件3085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4259名,缴获各类毒品21.9吨,查处吸毒人员177877人次。

  2013年7月,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制毒犯罪活动、摧毁贩毒分销网络、强化吸毒人员查处。汕尾市下辖县级市陆丰、惠州市惠东县分别因制贩冰毒、氯胺酮泛滥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地区之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表示,广东检察机关2014年开始开展查处毒品犯罪背后“保护伞”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充当毒品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仅“雷霆扫毒”专案就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50件58人。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陈宇铿一案日前已在广东省佛山市一审开庭,尚未宣判。检察机关查明,陈宇铿在陆丰任职期间,涉嫌违法将重要毒贩林某和蔡某某取保候审,致使二人脱离司法机关侦控,同时还收受巨额贿赂。

  “我们将继续严查毒品犯罪背后‘保护伞’,深挖查办一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充当毒品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铲除毒品犯罪滋生的土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说。(记者詹奕嘉)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