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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广场舞组织者需登记并签自律承诺书

2015年06月25日 14:1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江苏宿迁举行了《宿迁市市区广场舞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草案规定了开展广场舞的合法时间,也规定广场舞的组织者要到属地进行登记并签订自律承诺书。这是江苏省内第一个专门针对广场舞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省辖市。

  草案规定,宿迁市区开展广场舞的合法时间为早上7点到10点、晚上6点到晚上9点,夏季晚上时间可延长至21点30分。中考、高考前3天至考试结束及国家公祭日等特殊日期间,严禁开展广场舞活动。

  今后,广场舞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到辖区内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登记、签订自律承诺书。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可视音响器材提供者或领舞者为责任人。广场舞活动地点应当在城市广场、公园、街道两侧开阔地带等公共场所。

  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图书馆等噪声敏感区周边200米内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严禁开展广场舞活动。在音量标准方面,广场舞产生的噪声白天最高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最高不得超过60分贝。噪音扰民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近些年来,广场舞在国内许多城市都非常火。宿迁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只要有空地就有广场舞”,可见广场舞在宿迁非常热闹。也是因为广场舞的火爆,投诉也非常多。不跳广场舞的市民就认为,这些个规定很好,能保障他们休息的权利。宿迁学院的一位法学老师说,公民有选择运动锻炼方式的权利,“但是权利也有其边界,不能干扰到其他人”。

  而广场舞代表们则是希望城管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能依据事实来处理,对于恶意举报或非广场舞参与者制造的污染能够公正处理。(江苏记者杨守华)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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