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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前蒙冤“杀人”:起诉公安局 副局长出庭

2015年07月01日 05:2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陈晓出示邮寄申请的EMS详情单

  今年五月,本报连续报道了六安市霍邱县陈家杨老人在二十年前曾蒙冤,老人的儿子陈晓四处奔走要求霍邱县公安局公开当年办案信息,为父亲恢复名誉。经过漫长的等待,昨日上午,霍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陈晓和公安局的负责人坐在了法庭两边。

  等了二十年的希望

  县公安局副局长出庭

  昨天上午8点30分,霍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霍邱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出庭应诉。陈家杨老人和老伴坐在原告席上,儿子陈晓和律师张劲辉作为代理人。

  在陈家的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立即向陈家公开所申请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陈家杨1995年被霍邱县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陈家杨被羁押的法律手续、讯问陈家杨的民警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等。

  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没?

  按照陈晓的说法,他和张劲辉律师曾前往霍邱县公安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书,但是信访办让他们找别的部门。 2014年7月,陈晓决定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申请材料寄到了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等多部门。

  在庭审中,法庭询问霍邱县公安局诉讼代理人有无收到这些申请材料,对方的回答是“作为诉讼代理人,我没看见”。

  庭审结束后,张劲辉律师重新拿出一份申请材料,准备当面递交给霍邱县公安局,但遭到了拒绝。

  信息能不能公开?

  在庭审中,霍邱县公安局认为,陈晓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这些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不需要予以公开。同时这些材料是在1995年形成,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才施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些内容也不应被公开。所以霍邱县公安局希望法院能驳回陈家杨的诉讼请求。此案未当庭宣判。

  为啥申请信息公开

  记者:为什么一直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张劲辉:陈家杨当年被错误抓捕,自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至今没有公安机关的书面手续,我们只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法定渠道,获知陈家杨当年被采取了什么措施,是行政措施还是刑事措施。

  记者:你们下一步准备怎么办?

  张劲辉:这个要看法院判决的结果,我们已经将每一份EMS邮件的详情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案件回顾]

  1995年8月,霍邱县石店镇五塔寺村居民朱大国莫名失踪,陈家杨被怀疑为凶手被关押。

  三个月后,朱大国从外地回到老家,陈家杨随即被释放。

  去年7月17日,陈家向霍邱县公安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未得到对方回复。

  去年12月,陈家向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今年2月,陈家向六安市中院上诉,要求公安部门公开当年信息。-安徽商报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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