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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 6人因未守“小节”

2015年07月27日 16:1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日前公布消息,近期连续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值得一提的是,除1人因行贿、介绍贿赂严重违法行为,被“双开”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其余都是因未守“小节”。

  “5个正处2个副处,其中1个‘双开’,2个撤职,查处力度空前。”平顶山市纪委副书记郭祥生介绍,此次公布的干部中,平顶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市体育局原局长宫新平,湛河区政协主席、原常务副区长高国岭,平顶山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原院长丁永强等6人都是因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借款为名占用公司财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进人、违反财经纪律借用公款不及时履行报销手续等被称为“小节”的违纪行为。

  据了解,为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7月初平顶山市纪委出台了《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简明扼要的“十个严守”“十个禁止”,发现问题、查处办理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抓早抓小,对‘小节’性错误,决不能放任自流、养痈遗患,从而纵蝇成虎,小问题酿成大祸端。”平顶山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表示,从严治党的一个体现就是,用“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解决执纪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

  据统计,平顶山市纪委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07件、初核问题线索252件,同比增长69.1%;立案263件,同比增长15.9%,党政纪处分291人。同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组织处理4人。 (双瑞李修乐)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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