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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券商 资管业务管理办法

2013年07月01日 09: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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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据了解,修订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修改《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的调整范围,删除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的相关规定。6月1日,新《基金法》正式施行后,证券公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被定性为公募基金,应当纳入新《基金法》调整,不再适用《管理办法》及《集合细则》。因此,本次修订删除了原来《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双10%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删除了《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投资范围的规定。删除《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1亿元成立条件的规定。四是,删除《管理办法》关于大集合限定性、非限定性的分类及相应客户准入门槛的规定。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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