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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不能闯四“禁区”

2013年08月23日 10: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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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副主任周健男22日表示,上市公司坚决不能“闯入”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个“禁区”,并且要处理好自身发展和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关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周健男是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共同主办的“2013年第1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强调,当前上市公司监管理念的内涵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从严监管、创新监管、科技监管、阳光监管、效能监管,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吴黎华)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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