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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新股发行尚需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

2013年12月02日 14:35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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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之后,所有企业必须符合改革意见的要求后才能发行新股。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意见》公布后,要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

  证监会将出台配套规则和措施,落实改革要求。例如,证监会要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老股转让办法,完善信息披露规则;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需要制定新股网上配售的实施细则;证券交易所需要出台文件并调整交易系统,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等。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承销管理办法此次修订范围和力度非常大,比如询价定价配售中把过去行政管制措施都去掉了,这次也会有大幅修订,从草稿来看至少有1/3的内容要删掉。

  《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

  上述负责人称,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企业还需要按照《意见》要求对申报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关程序。

  “今年初对在审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对于这些现场检查企业以及已经提供自查报告的企业,会尽快把自查报告的意见反馈回去。绝大多数在审企业的财务年报都在检查时候的期限,绝大数企业都需要根据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同时补充财务数据,做2013年年报审计,这些工作做完之后,重新提交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后续的发审会,所以发审会的时间不会很快。”该负责人说。

  他表示,过会企业完成准备工作后,要向证监会提交更新后的发行申请文件,履行会后事项监管程序。企业如不存在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17项重要会后事项,证监会将按照本次改革意见及配套措施的规定,核准新股发行。

  据了解,目前排队申请发行的企业累计已达到763家,《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按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工作。预计完成763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这是一个重大课题,相信管理层已经做好部署,旨在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如何从各个环节避免炒新打新现象,需要监管层、交易所联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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