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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借壳上市门槛 遏制绩差股炒作

2013年12月02日 14:3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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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市场爆炒壳资源的现象,中国证监会11月30日下发《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并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此前,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详述了关于制定借壳上市细则的考虑:一是提高借壳上市门槛,抑制市场炒作。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二是统一借壳上市与IPO的审核标准,可以防止审核标准不一致带来的监管套利。

  针对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邓舸说,从现有主板借壳案例来看,多数借壳企业与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不同,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此类企业将登陆创业板市场,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

  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从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角度而言,这也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青松: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其积极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明晰创业板支持创新型、创业型企业上市的功能定位,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的重要步骤之一;二是有利于完善创业板的风险管理机制,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的角度,应当健全必要风险管理机制,限制借壳上市加大创业板市场风险;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形成创业板“宽进严退”的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四是有利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专注于创新发展,专注主营业务做优做强。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监管层政策倾向明显,鼓励IPO上市,不倾向于借壳上市。这同时也意味着IPO重启之际,壳资源价值降低。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此时出台有关借壳上市的相关规定,一方面为了推行并购重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新股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阶段,规范借壳上市行为是对IPO发行很重要的补充,属于配套制度措施,将对明年IPO重启是重大利好。当然,对一些绩差股而言,将意味着市场重组炒作概念将要终结。程丹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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