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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下配售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五年投资经验

2014年01月06日 11:4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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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其中,对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做出了规定,相关条件至少应包括:

  (一)投资者应为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的主体。其中,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五年投资经验;

  (二)投资者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同时,新股发行意见里面也提出了券商自主配售的规定,具体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则由承销商自主决定。 据《证券时报》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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