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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2014年03月24日 10:0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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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有利于新股改革 沪深股市大涨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优先股的推出将给市场带来积极因素,将利好大盘股,特别是金融行业和一些面临兼并重组、行业结构调整的行业,增加蓝筹股的活力,提供了部分公司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通过回购公司股价稳定市值,是一个救市政策措施。周五沪深股市放量拉升,沪指收涨2.72%。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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