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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代表将成重组审核委员会成员

2014年05月09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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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9日电 今日证监会通过官方微博表示,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井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新增部分市场买方的投资者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1]40号),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委员分为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资产评估组和金融组。为提高并购重组委结构的均衡性和科学性,证监会决定对委员结构进行微调,新增部分市场买方的投资者代表。与之相应,专业组结构调整为法律组、会计组、金融组和机构投资人组,原金融组与资产评估组合并,金融类委员及资产评估委员来源不变。

  为此,证监会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1] 40号)第20条第1款修改为“并购重组委委员分成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机构投资人组和金融组”。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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