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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建立审核稽查联动机制

2014年05月12日 07:3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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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敖晓波)近期市场质疑已经通过发审会企业会稽山披露材料的合理性,针对以后对待这类已过会但受到质疑或者举报的公司证监会将如何处理的疑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证监会已经建立审核与稽查联动机制。如果发现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并有明确线索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介入调查。

  暂停了一年半的证监会IPO发审会于4月30日重启,在首次发审会上,四家上会的拟IPO企业中有三家获得通过,会稽山更是有幸成为过会第一股。但与此同时,其披露材料的合理性也受到媒体的质疑,认为会稽山IPO招股书存在涉嫌虚假陈述等三大信息披露硬伤。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回应表示,不断强化社会监督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范欺诈发行的重要手段,中国证监会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发行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证监会将按照既定的信访程序进行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会后事项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在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后、获准上市前,应当对发行人是否存在会后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并出具专业意见。

  同时,证监会已经建立审核与稽查联动机制。从申请文件被行政受理时点起,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即需要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审核过程中无论任何时点,如果发现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并有明确线索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介入调查。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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