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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信披违规 前任高管挨批

2014年05月13日 1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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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元股份的11名前任高管收到上交所通报批评的通知。根据通知,公司2012年审议通过的关于2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未披露且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而高管被认定未尽勤勉尽职义务。值得注意的是,该交易为当年公司扭亏为盈避免“披星戴帽”的重大交易。

  通知显示,实际控制人邓永新是导致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要责任人,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洪金益,董事汤闯、王蓓莉、宫国魁、郑本席,独立董事杜希庆、濮文斌、陈路,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立新,副总经理易佑福,财务总监李森柏虽未主动参与违规行为,但未尽勤勉义务,遭到通报批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受通报批评的名单中并未出现邓永新。原来,上月15日,公司股东乐源控股与原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旭森世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共受让公司股份4.8769%,以共持有的1130万股成为大元股份第一大股东。由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杨军。市场人士表示,邓永新因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从而逃过被处罚的命运。

  这已经不是大元股份第一次在类似问题上“栽跟头”。公司在2011年因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而遭上交所通报批评,时任所有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泓泽投资均被予以通报批评,大元股份原董事长邓永祥、原财务总监魏明杰被公开谴责。同时,由于上述事件,迫使资本玩家邓永祥隐身,此后其弟邓永新走上前台,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习生 吴绮玥 记者 黄世瑾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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