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交所公布优先股细则 上市门槛与普通股一致

2014年06月13日 10:2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指出优先股上市交易门槛与普通股、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保持一致,要求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上市申请审查适用上市委员会“特别程序”。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协议平台转让;优先股上市首日和日常交易设有10%的涨跌幅限制,异常波动情形采用与普通股不同的认定标准。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及其终止时,应当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持有优先股达到优先股股本总额20%时应及时披露,以后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披露;涉及股份回购、重大重组的,还需按照股份回购、重大重组程序和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证券时报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