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珠江控股等4家深市公司受处分
数据来源:上交所、深交所网站 刘雯亮/制表 张常春/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2014年以来,两市共有57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交易所处分。其中,9月新增珠江控股、金城股份、中兴商业、宝德股份4家深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
截至目前,沪市有27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已是三度受罚,分别为今年3月、5月和6月。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分别获得双料处分。
深市有30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除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受公开谴责处分之外,其他公司均受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明,宝德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800万元至亏损300万元。2014年1月28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盈利100万元至600万元。2月27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业绩快报,再次修正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331.08万元。4月12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年报,显示净利润为亏损1105.41万元。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2013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合计发生两次涉及盈亏性质变化的修正,情节严重。鉴于此,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时任总经理李某,时任财务总监师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以来新增12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14次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即沪市大有能源相关当事人、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国创能源相关当事人、大元股份相关当事人、浙报传媒相关当事人、博汇纸业及相关当事人、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和深市的*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零七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其他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