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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租壳”被叫停

2014年10月28日 11:1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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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东觉得经营不好,便要将经营权“租”出去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大股东觉得自己经营不好,便要将经营权“租”出去。公告一出,立即遭来交易所的监管。昨天,创业板上市公司天晟新材(300169)发布公告,宣布撤销此前签署的股东投票委托权相关协议。这意味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例“租壳”事件终于流产了。

  10月22日,天晟新材发公告称,公司主要股东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与成立于9月份的杭州顺成(PE公司)签署协议,杭州顺成以7.89元/股的价格受让吕泽伟等四人合计持有的天晟新材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14%)。同时,吕泽伟等将合计持有的7763.23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81%)所对应的股东投票权及相关权利委托给杭州顺成行使,此举被市场比喻为“租壳”。

  公告一出,市场一片哗然。有券商并购负责人表示,“租壳重组”在A股市场尚属首例,其模式存在隐忧。因为按照常理,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认为自身难以经营好,可以转给其他做实业的企业,相当于卖壳。但创业板上市公司严禁借壳上市。因此,天晟新材费尽心机搞出了一个颇具创新的“租壳”方案。虽然该方案几乎是为PE介入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量身定制,但PE能做的只是资本运作,追逐一些热点资产,其最终目的仍是股东与PE一起享受二级市场溢价再套现。

  昨天,天晟新材公告称,在公告披露后,引发了市场很多猜测,深交所也就事项涉及的交易目的、合法合规性、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向公司及相关方发来问询函件,并约谈了相关人士。

  公告称,协议双方慎重考虑后认为,控股股东委托投票权在法律上虽无禁止性规定,但确实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经协议涉及的相关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取消上述协议中有关股东投票权委托的所有条款。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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