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子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 被罚20万元
2015年03月03日 15: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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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 昨日晚间,武汉控股(600168)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排水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及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各处 5 万元罚款,共计 20 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武汉控股公告显示,排水公司下属沙湖污水处理厂有3个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于1993年12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项目于2003年4月投入运行,三期工程项目于 2005 年投入运行。
此外, 排水公司下属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于 2007 年 2 月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
对此,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及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各处 5 万元罚款,共计 20 万元。
【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