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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各方联动全面保护投资者

2015年05月28日 08:2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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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证监局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导向,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证监会投资者投诉处理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接收,分别处理”原则,山东证监局建立了投资者诉求分类处理机制。一是专岗专人负责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二是明确投资者诉求办理流程;三是畅通各类渠道,及时接收投资者诉求;四是依法做好投资者诉求答复工作。

  与此同时,山东证监局多措并举,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解决投资者纠纷的主体责任,力求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分流疏导,引导投资者直接与市场主体协商解决纠纷;指导市场主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主体完善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加强案例警示作用。

  此外,山东证监局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合作,在山东辖区推动形成了各方联动、全面保护投资者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合作,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三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稽查执法综合效果。

  山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与市场主体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自律组织和市场主体工作主动性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使辖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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