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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边防官兵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鹰隼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7月27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张楠 摄

  新疆博州边防支队小营盘边防派出所民警26日在巡逻时,在路边树丛中发现了五只年幼受伤的大鸟。民警将这5只不知名的大鸟带回了派出所,并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处理。经过上网搜索后发现,这5只大鸟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鹰隼。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林业公安部门进行了通报,同时根据查阅的鹰隼习性,将其暂时饲养在鸟笼内,并为其专门配置了饮食,精心照料,待它们健康状况恢复后会同相关部门将它们放归大自然。

  据悉,鹰隼是鸟类的一科,翅膀窄而尖,上嘴呈钩曲状,背青黑色,尾尖白色,腹部黄色。饲养驯熟后,可以帮助打猎,亦称“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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