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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受贿4732万元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12月19日 1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732万余元人民币一案12月1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图为被告人吴志明在法庭听候判决。中新社发 沈双武 摄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732万余元人民币一案12月1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吴志明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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