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台卫生部门:执行激光近视手术前须与病患沟通

2012年02月19日 16: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雷射(激光)近视手术可能产生后遗症,引起外界诸多讨论,台卫生部门日前行文台湾眼科医学会,要求所属会员在执行雷射近视手术前,必须与病人妥善沟通。“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指出,眼科医学会将于近日内针对此事召开专家会议。

  石崇良指出,眼科医师应该在手术之前,做好评估,并善尽告知义务,把雷射近视手术的利弊得失、优点缺点、后遗症,都清楚地告诉病患,再由病患决定是否接受此项手术。

  “没有那么严重吧!”石崇良指出,雷射近视手术的风险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恐怖,迄今全球并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禁用雷射近视手术。因此,“卫生署”并未强制要求眼科医学会必须在某一个期限内开会讨论。

  台湾眼科医学会雷射屈光矫正手术召集人丘子宏指出,理事长胡芳蓉计划将在最近召开眼科专家会议,针对医师评估、与病患沟通以及雷射近视手术后遗症等多项争议,进行讨论。

  石崇良表示,在外科手术中,比雷射近视风险还要高的手术比比皆是,近视族群不用过于恐慌。如果真的想做雷射近视手术,务必与医师多多沟通,并做好术前评估。

  不过,石崇良也强调,未来如果有确定的临床报告以及医学文献,证实雷射近视手术可能导致严重后遗症,届时不排除提至“卫生署医事审议委员会医疗技术小组”开会讨论,对雷射近视手术有进一步的规范。

【编辑:张婷婷】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