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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两岸尽早签订文化交流协议

2012年03月05日 23: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濮存昕到达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驻地北京国际饭店报到。濮存昕戴着一顶颜色靓丽的前进帽,受到大批记者关注。中新社记者 李学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 郑巧)多位全国政协委员5日在北京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应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尽早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协议。

  近年来,两岸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上月,北京市长郭金龙率团访台,开展“文化之旅”,被台湾媒体称为“文化ECFA春燕”。画剧《李白》当时曾作为“北京文化周”的项目一同赴台,主演濮存昕委员告诉中新社记者,他一共去了6次台湾,那里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希望两岸有更多交流。

  “文化的认同是亲情、血缘和历史的认同。”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蔡国斌指出,在经济合作取得进展后,更要进一步推动两岸文化交流。通过商签文化交流协议,用制度来进一步推进,更有保障。

  全国台联副会长纪斌透露,在全国台联今年5月份的第二届台胞社团论坛上,两岸民间文化机构将签署合作备忘录。两岸现在有很多文化交流项目,希望文化交流更加机制化。

  苏辉、骆沙鸣、蔡勉等委员指出,两岸在文化交流方面应往纵深发展,要给彼此创造更多机会,增进交流,进一步融合同胞之间的感情。

  据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递交的提案中建议,要共同推动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应借鉴ECFA的成功经验,适时商讨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交流由感性交流向理性交流阶段跨越。

  另据民革中央副主席郑建邦透露,将代表民革中央在政协大会发言时,建议通过商签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机制化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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