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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机构调查:官员未住官邸2个月电费达22万

2012年04月18日 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谁家官邸用电量过高、过于浪费?台监察机构昨天公布调查结果,前五名为行政机构、高雄市、外务部门、防务部门及前台中县长官邸。

  台湾“监察院”发现,“行政院长”从2008年底的刘兆玄开始,就一直未入住官邸 ,在2009年曾出现两个月的电费高达22万(新台币,下同),创下“阁揆”未入住、随扈入住,电费最高的纪录。

  “监察院”曾在去年9月调查高雄市政府凡那比风灾,意外发现高雄市长陈菊官邸的电费,两个月高达12万元。为此,“监委”马秀如、陈永祥、葛永光陆续追查,昨天公布调查结果。

  “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行政院长”自刘兆玄开始,吴敦义到现任陈冲,三位“阁揆”都住在自己家里,官邸却住着随扈十三人,致去年电费一直在20多万元上下。但“监察院”也发现,陈水扁当政时代,有“阁揆”入住、电费最高的纪录是在2005年的77万元。高雄市长官邸电费每年平均31万元,最高是2009年的42万元。

  “监察院”分析,高雄市长官邸有随扈六人,帮佣一人,是影响电费增加的原因。外务部门电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常款宴访宾,防务部门官邸则因配置了警卫三至六人。外务部门电费最高期在2010年达到每期8.8万,防务部门最高期也有6.6万。第六名用电费用的机关,依序为改制前的高雄县长官邸、台南市长官邸、前台南县长官邸、“新闻局长”官邸、“财政部长”官邸、“退辅会主委”官邸、桃园县长官邸等。

【编辑:王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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