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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司机故意擦撞诈财 3年制造67起车祸(图)

2012年04月22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一名司机故意擦撞诈财3年制造67起车祸(图)
模拟图:假车祸诈财手法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出租车司机郑国升在3年7个月中发生67起车祸,平均每20天一撞,还曾一天撞两次,但警方查出,他并非“衰神”缠身,而是将其它驾驶当成提款机,趁对方变换车道、右转或公交车靠站时,故意加速直行擦撞,制造假车祸索赔,还以车上的行车记录器画面当“证据”。警方估计至少上百人受害,郑不法获利3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日前将他依诈欺罪嫌法办。

  警方调查,“车祸蟑螂”郑国升(55岁)开出租车20年,5年前曾因擦撞车祸赔了1万多元,疑因此心生歹念,从来年开始制造假车祸诈财,他吃大不吃小,不对机车下手,专挑轿车、货车甚至公交车擦撞。

  坦承犯案又翻供

  去年7月,台北市交通大队接获各分队汇整的车祸资料,发现多起车祸的被害人都是郑国升,觉得有问题,便将相关资料转给该市刑大侦查佐、专办车祸诈欺的庄育铭调查;同时,有一家保险公司发现,多名投保车主申请车祸理赔,但与他们发生车祸的对象竟然是同一个人——郑国升,怀疑郑涉嫌不法而报警。

  庄育铭经过1个月调查,整理出郑国升涉及18起疑似假车祸诈财案,郑到案时坦承犯案,不料诈欺案移送台北地检署时,他却向检察官翻供,否认所有不法指控,辩说:“是警察逼我认的!”

  “撞”遍台北12区

  庄育铭继续抽丝剥茧追查,终于查出郑国升5年来换了8家靠行车行,以一天不到2000元代价向车行租车,前后驾驶8辆车,多是平价台湾产的车;庄再依8个不同的车牌号码追查,清出郑在3年7个月内共发生67起车祸,其中台北12个行政区都有他的“车祸”踪迹,总数达56起,另新北市7起、桃园4起。

  警方联系67名被害车主,有33人出面指认,他们都认为郑国升故意加速直行和他们车子擦撞,且在车祸发生后会出示行车记录器画面,强调自己是直行车,拥有路权,随即向他们索讨2000元到2万元,其中有18人清楚记得赔偿金额,赔偿总金额达14万元,另有一名车主去年4月与郑国升发生擦撞,他坚持提告,双方仍在诉讼中。

  警方说,除出面指认的被害车主,恐有不少人因为赶时间或花钱消灾没有报案,估计上百人受害,郑嫌不法获利30多万元。

  被查后再无车祸

  警方转述,郑嫌两周前再次到案时,对于33名被害驾驶指控他利用对方变换车道、右转时制造擦撞索赔,大言不惭地说:“都不是我的错!我是这样子(直行)开车的,别人要撞过来,我也没办法啊!”否认制造假车祸诈财。

  神奇的是,警方自去年7月起开始调查郑国升后,至今10个月,郑一次车祸都没发生,对此,警方讽说:“他改运啰!”

  警方表示,若郑嫌诈欺案一审判刑确定,将吊扣他的出租车执业登记证,判刑定谳就废止其执业登记并吊销驾照。

  凭和解单据求偿

  律师林铭龙指出,郑国升涉嫌制造假车祸索赔,已涉及本刑5年以下徒刑的诈欺罪嫌,先前曾有车祸“蟑螂”9个月制造31起假车祸诈财,被法官依诈欺罪、一罪一罚重判8年,若郑嫌67起诈欺案全成立,显示有长期性故意犯之嫌,恐面临更高的刑责,而被害人也可在法律规定的2年民事请求权时效内,以当时和解立据或提出相关左证,向郑嫌索讨被骗金额及损失利息。

  目前全台湾约有600万辆小客车,驾驶日常多少都会碰到一些小擦撞,但如果碰上的是恶劣的“车祸蟑螂”,该如何自保?新北市交通大队长陈木树呼吁,驾驶人除可装前后行车记录器自保外,变换车道或转弯时,要打方向灯、看后照镜,注意前后车辆动向并保持安全距离,确认没有危险再动作,万一出车祸,应先报警并拍照存证,若要谈和解,一定要在警局进行。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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