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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杀害前妻被判无期 再判赔622万元

2012年04月27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台中市陈姓女出租车司机遭陈姓前夫家暴,上电视哭诉家暴经过,却遭前夫杀害。一审判陈姓前夫无期徒刑。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台中地方法院判陈姓前夫得赔偿622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陈姓女子和陈姓男子都是出租车司机,在高铁台中站排班认识,进而相恋结婚。陈男性情暴戾且反复不定,婚姻过程,动辄对陈姓女子暴力殴打,从不间断。

  两人离婚后,陈女控告前夫多次违反保护令,并上电视哭诉,却遭前夫杀害。今年2月,台中地院依杀人罪判处陈男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判决书指出,由于陈姓男子故意杀害陈女的行为,造成陈女与另一前夫张男所生的一对子女精神痛苦难以承受,几乎天天就医,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眠,请求民事赔偿。

  杨姓女子是陈姓女运将的母亲,女儿惨遭杀害后,终日以泪洗面,无法接受失去女儿残酷事实,请求陈男赔偿20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法官判决陈男须赔偿3人共62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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