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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厅互瞄愤而开枪 台一男子被起诉获判6年

2012年05月17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松江路某舞厅4月发生枪击,开枪的罗姓男子因与被害人在厕所发生碰撞、互瞄,愤而开枪教训对方。台北地检署今天(17日)依重伤害未遂等罪嫌将罗男起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罗男今年4月18日凌晨与友人用餐后,到台北市松江路某舞厅喝酒续摊,席间在厕所内与被害的吴姓男子发生肢体碰撞、双方互瞄,罗男因而心生不满。

  罗男与友人消费完在舞厅外埋伏,见被害人结账走出大门时,先对空鸣枪示威,再朝被害人双腿各射一枪后,搭上友人驾驶的休旅车逃逸;被害人送医救治后幸无大碍,但左脚踝至今仍残留子弹碎片。

  罗男隔天向警方投案,检察官复讯后认定他有串证之虞,将他羁押禁见获准。

  检方侦办期间,罗男供称纯粹是一时气不过,才会开枪教训对方,其余友人作证时说法一致。

  检察官认为罗男仅因细故持枪犯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但考虑他侦讯时坦承不讳,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重伤害未遂罪嫌起诉,各求处6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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