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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称第三者“不够格当小三” 被判诽谤

2012年05月23日 0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指女人“够资格当小三”不见得是骂人,但“不够资格当小三”被法官认定有骂人意思。台湾翁姓女子不满黄姓女子抢走丈夫,对着对方说:“说你是小三,还真不够资格”,被依诽谤罪判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

  法界人士表示,“小三”是时下对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的贬抑之词,有负面意思,所以“不是小三”是好事;但“不够资格当小三”暗讽女性外在条件差,没人要,构成诽谤。

  翁姓女子不满黄姓女子和她丈夫交往,去年7月5日在其社交网站主页上指黄女抢她老公,呛对方“条件比我好我就认了,条件差我一大截,我就不知道你用了多少符水给我老公喝。”“都已经那么多男朋友伺候你了,你就别抢我老公了…更何况凭你的长相和条件…要说你是小三你还真不够资格。”

  法官开庭时,翁女辩称,她没有指名道姓,只是情绪发泄,没有毁损黄女的名誉。

  但法官认为,黄女是翁女社交网站主页中的“好友”之一;虽然翁女在黄女姓名中间打了个X,但仍足以让其它人辨识翁女指涉的对象。且黄女的朋友作证时说,他们一看就知道那些文字是在指黄女。

  法官说,翁女指黄女“那么多男朋友伺候”,已指黄女交往对象复杂;“不够资格当小三”等语,虽然并未涉及具体事实,但都是负面、贬抑、轻蔑的谩骂,明显含有嘲弄、诋毁黄女的意思。

【编辑:王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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