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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官员:酒驾肇事应视为“蓄意或过失杀人”

2012年06月01日 0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当局内务部门负责人李鸿源31日在台湾立法机构建议,台湾可以参考日本作法,将酒后驾车的呼气酒精含量,由每升0.25毫克,降低为每升0.15毫克,朝向酒驾“零容忍度”,而李鸿源也说,目前能做的是将酒驾容忍度降低,把罚锾提高,将酒驾肇事致死视为“蓄意杀人”或“过失杀人”。

  李鸿源日前针对酒驾致死的肇事者却以12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一事感到愤怒,31日他到台“立法院”备询,针对台湾酒驾、性侵、枪毒犯罪等问题进行报告。民进党“立委”陈其迈质询,叶某酒驾撞死证券公司女副经理,被检方具体求刑7年是否太短?李鸿源表示,他无法评论个案。

  不过,李鸿源说,可以参考其他地区,将酒驾肇事致死以蓄意杀人修法,可使民众与社会更重视酒驾事件,将酒驾致死视为“过失杀人”或“蓄意杀人”问题,可以再讨论。

  李鸿源说,针对酒驾累犯,他已行文交通部门,建议将“汽车没入”规定纳入修法。并建议“交通部”配合将现行酒驾罚锾提高至3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加重酒驾行为处罚。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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