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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建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

2012年07月19日 11:1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示范推广,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记者昨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今年该厅着力推动罗源、东山、南靖、诏安、永春、上杭、邵武、福安、梅列、秀屿10个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市、区)建设,将引进推广台湾种植业和畜牧业新品种30个、新技术15项,建设新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示范基地5万亩,辐射带动推广50万亩,预计将新增农业产值10亿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3亿元以上。

  省农业厅海峡合作处负责人表示,建设10个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旨在继续引进台湾农业品种和新科技的同时,着力于吸引、消化、创新及推广应用,提升闽台农业合作层次,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升级,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据了解,每个项目县将围绕闽台合作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开展优良品种、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一是建立有特色、高规模、高标准的核心示范片,为促进特色优势产品生产上水平、管理上台阶、品牌上档次提供示范。凡是属于农作物良种和技术推广的,核心示范片大田面积应不低于300亩;食用菌示范项目年产规模应达300万袋左右。二是扩大辐射推广区域。科学规划主推良种或技术的辐射推广区域,鼓励农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扩大推广覆盖面。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以闽台农业合作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为载体,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从业者素质。每个示范县都要举办相应的技术培训活动,年度培训目标不少于200人次。此外,对于每个项目县,省农业厅将给予资金补助扶持。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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