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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衣大盗"犯3起抢案 台北检方认定其应处极刑

2012年07月19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雨衣大盗”犯3起抢案台北检方认定其应处极刑
    台北地检署侦办“雨衣大盗”王渊(图)抢银行案,19日侦结,认定他犯下3起抢案并杀死1名保全员,依强盗故意杀人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若王渊未与死者家属和解,应处极刑。(来源: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雨衣大盗”王渊抢银行案,19日侦结,认定他犯下3起抢案并杀死1名保全员,依强盗故意杀人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若王渊未与死者家属和解,应处极刑。

  王渊目前在押,预计20日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同案被告、以20万元(新台币 下同)具保停押的女友林香兰,则被依洗钱罪嫌起诉。

  检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王渊犯下今年3月的台企银抢案,得手1250万元,日前起获1000多万元。检警透过DNA鉴定、弹道比对,确定王渊涉及今年3月间台企银抢案、2005年台企银及96年合库卫丰运钞车3起抢案,得手逾4000万元。

  检察官也建请法院,若王渊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获得对方原谅,则应量处无期徒刑。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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