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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子丈夫劈腿10年 小三是自己同窗好友

2012年07月23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某私立大学会计系毕业的刘男和同班廖女结婚后,却仍与同班洪女交往,前年他坦承从大四就脚踏两条船,洪女还曾为他堕胎2次;洪女则向廖女呛声:“得到这些事实,有没有好过一点?”接连遭到先生、好友背叛的廖女,也决意向法院提告求偿,基隆地院判决洪女应赔70万元(新台币,下同)。

  在台北市某私立大学会计系毕业的刘男,大二时和廖女开始交往,并在10年后结婚,但婚后半年刘男就开始疏离她,甚至有近半年的时间“停机”,廖女因此怀疑刘男有小三。

  前年起,廖女为准备会计师考试,假日几乎一早就到补习班,刘男也一早就出门,还向妻子表示是到漫画书店“看漫画”,让廖女更肯定刘男出轨。

  为挽回婚姻,廖女迟迟没有向先生告知婚姻疑虑,只能把心中的悲苦向大学时期即知无不言的死党洪女倾吐,她作梦也没想到,先生的小三正是眼前的死党。

  前年2月中,刘男突然邀约廖、洪二女相见,开口便说“我和你交往两年后就和她在一起了!还曾搞大过她的肚子!”一旁的洪女则冷冷的说:“得到这些事实,有没有好过一点?”在双重打击下,让廖女只能难过痛哭。

  廖、刘这段婚姻硬撑1年后,仍以破镜收场,廖女也因不堪遭到刘男及洪女背叛,今年初向洪女提告求偿100万元。

  洪女辩称,好友原本就有忧郁病史,并非因她介入婚姻才导致身体状况恶化,且之后的MSN亦已表示,她不觉得洪女对她精神上有何伤害可言;另廖女已自刘男处获得5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已获补偿,再向她求偿显然无理。

  基隆地院认为,洪女确实长期破坏好友的婚姻,但她资力尚非极为丰厚,求偿百万过高,审结后改判赔70万。本案仍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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