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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签结 台检方列27问答证明无刑事不法事证

2012年08月14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今天(14日)将宇昌案签结。特侦组认为,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任宇昌董事长、蔡的家族投资宇昌、出售股权,以及“国发基金”挹注,均无刑事不法事证。

  牵涉“国发基金”投资生技产业的宇昌案,在今年台湾“大选”期间成为蓝绿争论焦点。特侦组从今年1月起分别传唤相关人员,另配合7月间台湾“中研院”举行院士会议,请院士何大一、陈良博作证,最后在7月下旬传唤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蔡英文。

  特侦组整理出“宇昌案外界质疑问题说明对照表”,将宇昌案分3个区块、27项问答,详细对外说明调查重点。

  根据特侦组调查,蔡英文家族投资宇昌公司的资金,都是自有资金,如期、如数汇入相关账户的款项,没有中饱私囊或非法滥用。

  检察官根据“中研院”院长翁启惠、院士陈良博等人证词,认定宇昌公司初期原属意何大一担任董事长,但受限他久居美国及台湾地区法令,投资团队才决定找蔡英文,蔡英文辞去台当局行政机构副负责人一职后担任宇昌董事长,期间未违“旋转门条款”,宇昌案也不是蔡英文自导自演、预留退路。

  对外界质疑蔡英文家族出售股权赚暴利,检察官传唤润泰负责人尹衍梁作证,尹证称“因蔡英文跑去当民进党主席后弃公司于不顾”,他为让相关生技投资能接续,于是购买蔡英文家族出售的股权。检察官调查后认为相关股票买卖未逾市场合理价格。

  此外,检察官调查相关卷证后,采信前“经建会主委”何美玥的说法,认为宇昌案当时以“极机密”处理,是确保台湾利益,并无不法。检察官也认为“国发基金”挹注宇昌初期,“国发基金”董监席次不足,确为何大一等人久居海外、相关手续办理时程有落差,并无不法。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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