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叔侄变父子 台湾一男子诉请收养无效判胜诉

2012年08月16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李姓男子家人多年前抱回一名男婴,称是李男胞姊的小孩。小孩长大后,李男才发现自己是收养人,向法院诉请收养不存在胜诉。

  台中地方法院家事判决指出,60多岁的李姓男子去年向法院提出请求,确认他与侄子的收养关系不存在。李男指称,他就读大学时期,家人抱回一名男婴,告知要当他胞姊的儿子抚养,两人以叔侄相称。

  李男指称,他父亲于1985年死亡,他申请户口誊本时,才发现自己竟是侄子户籍登记的收养人,收养时间是59年。他向母亲询问,但母亲支吾其词,只说是亡父处理的,事情就不了了之。

  李男表示,他1989年发现父亲遗物有份侄子收养书约,收养人栏原登写胞姊的名字,但被人画掉,更改为他的名字。

  李男说,他并无收养侄子的意思,且收养约书并不是他亲自签章,请求法院确认双方收养关系不存在。

  李男的侄子则指称,他出生不久就与李家人同住,不知被谁收养,与叔叔的收养申请登记手续完备,叔叔得知收养关系已事隔20多年,他与叔叔的收养关系应该存在。

  法院以双方虽有收养登记,但李男并无收养意思,判处双方收养关系应属无效。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