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为抢救人才 台湾拟放宽外来人士留台规定

2012年08月17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面临人才危机,内务部门会报昨大幅修正移民法规,放宽外来人士居留及入出规定,未来只要外来人士在台湾取得“外侨永久居留证”,每年可以不必在台湾住满183天,外来人士在台湾进出有较弹性的规定。

  另外,针对台湾人在岛外生的小孩(父或母有台湾户籍),如林书豪等人,在台湾无户籍,也做放宽规定。

  新修正规定,只要无户籍的民众想返回台湾定居,持台湾地区旅行证件回来,就可以直接办理在台湾定居,取消年龄的限制。

  “内政部”官员表示,放宽外来人士入出及居留定居规定,有助吸引优秀国际人才,提升台湾整体竞争力。

  “移民署副署长”何荣村说,目前外来人在台湾取得“外侨永久居留证”有6000张,相信放宽规定后会增加。新修“移民法”增列,投资移民、专业人才、及有特殊贡献者,未来只要通过“内政部”项目审查,即可取得“外侨永久居留证”。

  何荣村表示,现行规定对小留学生返回台湾定居有限制,20岁以下,持台湾地区旅行证件入境,可以办理直接定居;但20岁以上,持台湾地区旅行证件入境,须居留满1年,才能办理直接定居。新修正草案一旦“立法院”三读通过 ,未来就没有年龄限制,对留才、揽才有很大的帮助。

  这次修法也增订优秀外来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随同申请永久居留的规定;同时取消在台湾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须在台湾居住满183天的限制。此外,如申请“外侨居留证”的期限,由15天延至30天;增订外来人士持凭签证、工作证、“外侨居留证”及重入许可四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修正草案将送“行政院”核定,审查通过后,送请“立法院”审议。

【编辑:王义铭】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