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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岛内首起环保公民案胜诉 一处度假村停止开发

2012年09月21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岛内首起环保公民案胜诉一处度假村停止开发
台东美丽湾渡假村。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东美丽湾度假村重启环评,台湾地区“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决要求台东县应命令美丽湾度假村公司在环评完成前,停止一切开发行为,并给付诉讼费用新台币6万元确定。这是第一件胜诉定谳的环保公民诉讼。

  美丽湾度假村争议,是在台湾台东县爆发的土地开发案争议。2005年,台东县政府将刺桐部落、杉原沙滩等公有地以BOT方式,出租给饭店业者,由他们进行开发,兴建美丽湾度假村饭店,希望能带动经济发展与地方就业。环保团体举发饭店业者违法倾倒建筑废土,破坏沙滩生态,进行抗争,但台东县政府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继续进行开发,引起民间环保团体与部落居民高度愤慨和抗议。

  环保律师詹顺贵指出,胜诉当然是非常好的消息,但感叹“来得有点晚”。因为本案经过“最高行政法院”两度发回更审,如今美丽湾度假村的旅馆主体已经盖好。

  詹顺贵表示,重启的环评程序,考验台东县的处理智慧:不管拆或不拆,环评制度或业者都可能输得彻底。“最高行政法院”维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结果,认为本件开发案所使用的基地,属于山坡地。美丽湾度假村公司在该土地上兴建旅馆,且申请开发整体面积已超过一公顷,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

  判决指出,美丽湾度假村公司在开发案未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前,即开始兴建旅馆,已违反“环评法”规定,台东县应命令美丽湾度假村公司停止一切开发行为。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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